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9月26日
招标编号:ZB-QT-24003
项目名称:宁波地铁产业工程有限公司经堂庵跟车辆段分布式光伏项目
1.招标条件
宁波地铁产业工程有限公司经堂庵跟车辆段分布式光伏项目已由宁波地铁产业工程有限公司立项审批,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地铁产业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2.2项目概况:宁波地铁产业工程有限公司经堂庵跟车辆段分布式光伏项目,预估可利用屋面面积约47564平方米,总安装容量约5.8MWp,采用35kV电压等级接入电网。
2.3招标范围:采用EPC总承包方式建设,包含但不限于满足电站正常运行所具备的工程勘查、设计;设备及材料釆购、供货、运输、储存、设备监造;建筑工程施工及设备安装、调试、检测(含第三方)、试运行、培训、验收、质保期内维保服务等全过程的工作,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2.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所有安装、调试工作,并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限内及时完成并网发电,科研工作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内完成,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调整工期,中标人需按招标人要求同步调整。
2.5质量要求:
2.5.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满足《发包人要求》等规定。
2.5.2施工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必须全面达到国家及电力行业合格标准,满足《发包人要求》等规定。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委派)。
3.2.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
3.3 拟投入本项目的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且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 联合体组成单位最多不超过2家。
3.4.2 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且应满足投标人资质要求中的“3.1.2(1)”项规定。
3.4.3 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1.1项”的规定。
3.4.4 联合体各方只能参加一个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4.5联合体资质的确定: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3.5招标代理机构或者招标人在系统签到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采购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其投标文件将做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27日9时00分至2024年10月14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做否决投标处理。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
4.3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2024年10月8日11时00分前(北京时间),提问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温馨提示:
4.5.1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下载。
4.5.2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的收费标准执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7日9时30分。
5.2递交方式:本项目投标文件须按以下两种方法分别进行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递交(上传)或递交(上传)不成功的,其投标无效。
5.2.1投标文件中的《技术及资信标》和《商务标》,须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将以上投标文件上传到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home)。线上投标相关业务咨询:0574-88029656,技术支持:0574-87187195,软件支持:13396609883。
5.2.2投标人请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递交《商务标(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递交地点为: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要求密封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商务标(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具体要求如下:①投标文件为U盘,且能自然打开读写,不得加密,须包封好后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②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标现场递交。
5.3开标地点: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进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ygcg.nbcqjy.org:8062/),在线观看投标文件开启直播过程。
5.4投标文件解密:
5.4.1投标文件中的《技术及资信标》和《商务标》,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或招标人(招标代理)宣布开始解密)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5.4.2投标文件中的《商务标(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商务标开标现场携带解密CA锁进行现场解密,解密时间为:宣布开始解密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招标人和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的视为投标人的商务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0万元整
6.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6.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 《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递交的,电子保函服务费用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应当编入投标文件中,如采用电子保函的,电子保函费用转账凭证应当编入投标文件中。
7.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宁波地铁产业工程有限公司综合部(纪检监察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波轨道交通官方网、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9.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宁波地铁产业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兴宁路456号东方商务中心5号楼14楼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574-83883655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
1号楼八楼
联系人:金明凤、曹雪阳
电话:0574-87224347
电子邮件:583985182@qq.com
受理异议联系人:姜春辉
联系电话:0574-87356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