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弘丰国际冷链物流产业园(一期)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以2409-410173-04-01-361117号批准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河南弘丰国际农产品产业园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恒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弘丰国际冷链物流产业园(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2 项目编号:HKG-JS-202410236
2.3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弘丰国际冷链物流产业园(一期)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神州路以东、舜英路以南区域,主要建设国际农产品展示交易中心、智慧冷链物流仓储中心、特色农产品电商中心及配套商务综合体,规划用地面积222.20亩,总建筑面积为192605.87平方米。
2.4 招标范围:
2.4.1项目管理: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管理,确保项目工期、工作质量达到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2.4.2工程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满足符合本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勘察工作,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2.4.3工程造价:设计概算审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等。
2.4.4工程招标:招标代理服务包含招标前期咨询,办理报审、备案等手续,编制、发布招标公告及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定标,处理招标异议,签发中标通知书等。
2.4.5工程监理: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
2.4.6工程咨询: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工作。
备注:以上具体内容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5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的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2.6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生效后24个月。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各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勘察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监理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3.2 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要求: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2监理负责人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3勘察负责人要求: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4造价负责人要求: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5招标负责人要求:具备招标相关专业技术能力,并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6工程咨询负责人要求:具备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并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备注:(1)上述负责人需提供注册证书(招标负责人除外)、职称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并提供劳动合同及在投标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8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2)上述各专业负责人均不能重复,与项目总负责人不得重复。
3.3 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书面承诺)。
注:近三年是指2021年10月01日-投标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3.2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联合体的为联合体各方)】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的日期,查询时的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注: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3.3 投标人应保证其资质、业绩、人员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中标的,则中标结果无效,除承担招标人经济责任损失外,招标人保留诉讼的权利(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各方成员均应满足以上要求。
3.4 其他要求:
3.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联合体内部成员之间除外,提供承诺书)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对负责的专业进行明确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5.2不同专业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并满足工程项目对相关专业资质等级的要求。
3.5.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特别提醒:如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结合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使用联合体牵头方作为主体从事投标活动(包括下载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等)、递交投标保证金、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等),否则由于交易系统投标过程中各环节投标主体不一致可能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4日09时00分至2024年11月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上传与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弘丰国际农产品产业园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1383803889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龙湖中环北路北、龙津路东启迪科技城启创园一期2号楼
联系人:刘先生、史女士
电话:18137826685
邮箱:hzgczxyxgs@163.com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新港办公区2号楼256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371-86199628